陕西7个月大胎儿强制引产事件引起的反思

本文已影响1.51W人 

陕西七个月大胎儿被引产的恶性事件,在经过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讨伐后,陕西安康市政府终于开始采取行动。据媒体报,安康市政府已查明确有公职人员违规履职行为,初步决定,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江能海,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镇长陈抨印,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龙春来停职调查,待事件查清后对相关人员严肃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

陕西7个月大胎儿强制引产事件引起的反思

对于孕妇冯建梅来说,她此刻恐怕无心关注都有哪些官员因自己被引产而受到了处罚,她或许正在某个角落暗自落泪,谴责自己为什么就没有“4万元”?自责自己不配做一个母亲——没有能力保住自己的孩子。那个不得不早逝的生命将与她的余生仅仅相随。

其实,这并不是冯建梅的责任。怪只怪她腹中的胎儿没有选择好落脚的时间和地点。如果,她晚来若干年,等到相关政策被废止的时候,迎接她的将是慈祥的笑脸和温暖的双手,而不是冷冰冰的毒针。如果,她能选择一个金银满仓的有钱人做父母,那么她不会未见阳光就被无情地抛入暗夜,等待她的将是香车、豪宅、温柔、富贵。

其实,4万元不是悲剧的导火索,它不过是被利用的一枚棋子。这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的4万元,可能是一些家庭的一年总收入;也可能是一个人购买一件奢侈品的零头。所以,它掀不起太多的血雨腥风、惊天骇浪。然而,当它被某些东西绑架、被某些利益利用的时候,它所爆发出来的潜能,有可能毁掉一个人的前世和今生,也可能毁掉一个家庭的所有的欢乐和期盼。

其实,胎儿无论大小,都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在国际上,有些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未出生的胎儿享有继承权。然而,在我国,胎儿不享有任何权利也就罢了,却还要遭受各种不公正的待遇。就连孕育着她的母亲,也常常遭遇横祸。仅用“特色”来为“特权”辩解是不合常理的,也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都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作为未出生的胎儿,我们不懂爱情,对于那个未知的世界也不想过分地奢求,我们只希望能够让我们这个孱弱的生命能够体面、从容地活下来,不要被4万元误伤,不要被4万元背后的背景引产。

相关内容

热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