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病高发 死亡人数居世界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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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电 由复旦大学等组成的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29日披露的一项最新研究成果表明,中国目前正处于职业病的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职业病患者人数、累计病例死亡人数和新发病例均位居世界首位;尘肺病和急慢性职业病是最严重的职业病;农民工成为最主要的职业危害接触人群。

中国职业病高发 死亡人数居世界首位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分中心的研究地方政府重经济发展,轻健康安全;相关部门监管缺乏合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难以落实;政府职业卫生投入不足,职业病技术支持能力薄弱等是中国职业病高发的主要原因

据悉,职业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研究发现,职业病的发病的行业特征明显,有从传统的煤炭化工等产业向计算机、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及第三产业蔓延的趋势。同时,职业危害的数量急剧增高,其中尘肺病和急慢性职业病是最严重的职业病。国家卫生计生委历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公布的数据显示,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累计报告职业病83万多例,且新发病例数仍呈逐年攀升的趋势。其中,尘肺病约占职业病患者总数的80%,该数字相当于世界其他国家尘肺病人的总和,平均每年报告新发尘肺病病例1万多例,年均增长率约8.5%。

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占职工总数的36%左右,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大,农民工职业病发病人数占总发病人数的80%以上。此外,职业病向农村和贫困地区转移。据了解,随着中国产业的转移,职业危害因素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落后产能逐步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大中型产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由于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职业卫生服务条件落后,潜在的职业病危害非常严重。

该研究表明,职业病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职业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巨大,给社会、劳动者及其家庭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职业病的间接经济损失是直接经济损失的6倍。同时由于我国职业卫生相对滞后,因劳工标准导致出口下降,外向性经济下滑,进而影响经济增长的问题不容小视。

研究报告指出,政府职业卫生投入不足,职业病技术支持能力薄弱是职业病高发的原因之一。据知,中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覆盖率仅为10—20%。职业卫生专业服务人员严重匮乏,且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能力不足、对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理解和执行能力把握不准确。

相关部门监管缺乏合力也是原因之一。研究发现,“三无”企业普遍;劳动用工不规范;对占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存在作业场所监管脱节等问题。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分中心的研究,解决职业病危害需要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协力,职业病防控应建立有效、完整、全面的职业病危害预警体系。

研究指出,中国职业病预警体系应当以信息收集与交流平台、预警决策平台为主干,具体构建信息预警监测系统、评估和诊断系统、决策系统,并保证系统间的正常运行,以实现对职业病的有效预警和预防。

在政府层面上,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绩考核范围。在逐步建立有效、完整、全面的职业病危害预警体系的同时;完善中国职业卫生保障机制,强化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同时建立符合中国国国情的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体系。

用工单位,应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采取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并逐步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实施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公示和承诺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劳动者亦需要提高自我保护和维护权益意识,主动监督并促进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

延伸阅读: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的分类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也有称这类疾病为需赔偿的疾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

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

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包括十大类,分别是:

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

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 、金属烟热等

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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