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生产销售含邻苯二甲酸酯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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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药监局(药监局),有关单位根据卫生部2011年第16号公告,决定暂停生产销售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确保产品安全。

暂停生产销售含邻苯二甲酸酯保健食品

通知指出,暂停生产协和牌灵芝孢子粉片(国食健字G20070306)和美中清素牌多种氨基酸片(国食健字G20100217),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上述两个产品立即下架。

通知要求,凡配方中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相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立即暂停生产,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产品立即召回,并即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通知强调,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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